“法院的文书必须到法院去领取吗?文书邮寄地址在家里,欧博注册可是我人在外地,无法及时接收怎么办呢?” “哎呀,我不小心弄丢法院邮寄送达的法律文书,联系法院补寄材料,又耽误时间.....” 01 案例分享 原告李某诉被告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于被告王某现从事运输业,欧博代理无法直接到法院领取,亦无法提供明确的地址进行文书收取,最终法院的工作人员通过电子送达将法律文书送至其手机上,从而使案件圆满解决。 02 普法小知识 1.什么是电子送达 电子送达是指人民法院通过人民法院送达平台、电子诉讼平台、电子邮件、特定通讯号码、即时通讯账号等电子化途径向受送达人送达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的送达方式。 2.电子送达的文书范围有哪些 (1) 法院可以通过电子送达向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告知书、缴费通知书、传票等程序性文书; (2)当事人提交的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等诉讼材料; (3)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裁判文书; (4)执行文书。 3.电子送达的生效时间 电子送达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到达生效”和“收悉生效”两种标准,对应生效时间有所不同。 (1) 对当事人主动提供或确认的电子地址,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电子地址的时间为送达生效时间。 (2)对向能够获取的受送达人电子地址进行送达的以“确认收悉”的时间点作为送达生效时间,欧博官网具体包括:回复收悉时间、系统反馈已阅知时间等。 4.电子送达的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关于电子送达的相关规定,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果您通过电子方式签收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后还需要纸质文书,也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提供。 5.电子送达的优势 电子送达,突破传统送达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让您足不出户即可收取诉讼文书。它简单方便易操作,您只需线上点击操作就可以查看并下载文书。 6.电子送达如何申请 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请电子送达。 第一种方式是填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可以在申请立案时填写,欧博娱乐被告或第三人可以在收到相关案件诉讼材料后填写并及时反馈给法院。 第二种方式是通过电话确认同意电子送达并明确电子送达地址。 7.那应该如何辨别真伪呢? 电子送达是通过专门的电子送达平台12368,以短信的形式向相关当事人发送,里面包含当事人姓名、受理法院、案号、应到时间、应到地点、承办法官姓名及其联系方式、文书下载的链接等相关内容。其中文书下载链接点开是人民法院送达平台,里面包含了法院需向相关诉讼参与人送达的所有文书。 8.如何签收查看呢? (1)手机短信查看 人民法院通过当事人在立案或诉讼过程中所提供的手机号码发送接收送达文书的短信通知。当事人收到来自12368诉讼服务热线的短信后,可直接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签收查看电子文书。 (2)微信小程序查看 使用“人民法院送达平台”微信小程序,欧博allbet输入身份证号和验证码,即可在微信上签收查看电子文书。 03 法条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经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2.《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 第二十九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通过送达平台,向受送达人的电子邮箱、即时通讯账号、诉讼平台专用账号等电子地址,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确定受送达人同意电子送达: (一)受送达人明确表示同意的; (二)受送达人再诉讼前对适用电子送达已作出约定或者承诺的; (三)受送达人在提交的起诉状、上诉状、申请书、答辩状中主动提供用于接收送达的电子地址的; (四)受送达人通过回复收悉、参加诉讼等方式接受已经完成的电子送达,并且未明确表示不同意电子送达的。 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电话确认、诉讼平台在线确认、线下发送电子送达确认书等方式,确认受送达人是否同意电子送达,以及受送达人接收电子送达的具体方式和地址,并告知电子送达的适用范围、效力、送达地址变更方式以及其他需告知的送达事项。 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向受送达人主动提供或者确认的电子地址送达的,送达信息到达电子地址所在系统时,即为送达。 受送达人未提供或者未确认有效电子送达地址,人民法院向能够确认为受送达人本人的电子地址送达的,根据下列情形确定送达是否生效: (一)受送达人回复已收悉,或者根据送达内容已作出相应诉讼行为的,即为完成有效送达; (二)受送达人的电子地址所在系统反馈受送达人已阅知,或者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受送达人已经收悉的,推定完成有效送达,但受送达人能够证明存在系统错误、送达地址非本人使用或者非本人阅知等未收悉送达内容的情形除外。 人民法院开展电子送达,应当在系统中全程留痕,并制作电子送达凭证。电子送达凭证具有送达回证效力。 对同一内容的送达材料采取多种电子方式发送受送达人的,以最先完成的有效送达时间作为送达生效时间。 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电子送达,可以同步通过短信、即时通讯工具、诉讼平台提示等方式,通知受送达人查阅、接收、下载相关送达材料。 原标题:《一平浪法庭“拍了拍你”,并邀请你了解下电子送达那些事儿》 (责任编辑:) |